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因此,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前要注意技术保密,不要召开技术交流会、技术或产品鉴定会,参加展览会和展销会,更不要在出版物上发表或出售发明创造的产品,以避免过早公开技术内容,丧失新颖性。此外,在申请专利时,要查阅有关专利文件和其它技术资料。对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三性”要求进行具体判断。只有在发明创造符合“三性”要求时,才具备获得专利授权的条件。
但是,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交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上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我司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A、与我所签定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专利代理委托书,并交付申请费用。
① 费用收至取得授权通知书;
② 费用包括申请阶段官费、代理费、杂费;
③ 授权后的证书费、年费申请人自理。
B、为了便于代理人能较为深入地了解发明创造的内容,撰写好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请按照下列顺序和要求提供一份技术交底书:
1、发明创造的名称;
2、发明创造所属的技术领域;
3、检索或查阅与本发明创造有关的技术文件(可能的话),并对现有技术的状况(包括
原理、结构、用途与优、缺点等)进行评述;
4、发明创造的任务或目的;
5、清楚、完整地叙述发明创造的内容,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6、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比,所具有的优点、特点或者积极效果;
7、提供附图来帮助说明创造的技术内容;
8、举一个或多个实施例,解释实现本发明创造的具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