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案超一半涉及网络
审理网络著作权案件的司法解释草稿征集意见整理中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孔祥俊今天(6月12日)在出席由北京大学和美国斯坦福大学主办、腾讯公司支持的“2012首届北京大学—斯坦福大学互联网法律与公共政策研讨会”时表示,现在全国的知识产权案子中有超过一半是著作权案件,著作权案件中又有超过一半涉及到网络,而在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领域中,也有很多案件涉及到互联网的新领域,新问题。
孔祥俊指出,互联网领域既是全新的社会领域,也是新的法律领域,对于法院来讲,涉及到互联网的审判也都是前沿的热点的审判领域,无论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都涉及到互联网领域,而知识产权审判和互联网的关系更加紧密。
“因为这个领域比较新,有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最高法院不断地通过司法解释解决这些新问题,像今年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就公布了关于审理网络著作权案件的司法解释草稿,向国内外征求意见,这个意见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现在收到很多国内外的意见,正在整理当中”,孔祥俊说。
孔祥俊进一步说明,该解释是根据当前新的法律,审理当中的新情况做的新规定,总结了过去的经验,更重要的是预见了未来的情况,对未来审判规则予以明确,不但要明确具体规则,更要在著作权人、互联网产业和社会公众之间做好利益平衡, “我们在利益平衡上做了一些设计,相信将来这个司法解释出台会对我们的审判工作有很大的影响,当然在商标、专利和其他领域的网络规则是相同或者类似的,相信著作权规则的出台对于触动其他领域的知识产权审判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