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以上的专利、商标侵权和79%以上的著作权侵权案,平均赔偿额分别为8万元、7万元和1.5万元,赔偿数额低使企业虽然赢了官司,但却丢了市场。这一尴尬局面该如何破解,是目前知识产权保护亟待解决的难题。(据《中国青年报》)
之所以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尴尬,主要是由于难以证明侵权造成的损失和侵权人违法所得,不得不采用现行法定赔偿标准。即按照“填平原则”,分不同 情况以原告的实际损失或被告的利益所得、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计算有关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而这,实际上忽视了知识产权的隐形价值。
知识产权衍生市场价值的特殊性,决定了迫切需要改变这种现实尴尬。知识产权官司的计损定赔不能止于“填平”,而必须充分考量其市场应用、推广前景进而可能 获得的利益回报,既使侵权人无利可图,减少侵权现象的发生,又使权利人发明专利可能产生的市场受益预期得到最大限度地保障,进而保护其发明创造的热情。
要彻底打破“赢了官司丢了市场”的尴尬格局,让知识产权保护更具实质性,需要从立法层面给出权威司法解释,打破原有的“填平”思维,使权益人不止于必要费 用得到保底补偿,而且要分享到市场红利;同时亟待尽快建立权威的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评估体系,充分考虑其潜在的孵化收益确定赔偿标准,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 提供科学、合理、权威的标准。如此,知识产权的司法保障机制才会变得更加健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才会因违法成本提升而得到有效遏制。